上海出台六项举措推进“国际航运金融中心”建设
www.jctrans.com 2009-5-12 10:49:00 新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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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日,上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出席会议。 为贯彻《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 具体举措包括:建立完善协调推进机制。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 加强地方立法,完善法治保障。加快研究建立相关配套制度,全力营造有利于金融发展的人才环境、创新环境、信用环境、监管环境和法治环境;研究制定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,推进上海口岸综合管理地方立法,按法定程序完善港口经营、船舶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法规。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简化审批程序,优化审批流程,建立网上审批平台,推广告知承诺和并联审批等。深入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,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、金融体制改革、科技体制改革、航运制度创新、口岸保税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。 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。积极对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,制订出台上海市重点行业调整振兴的实施意见,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列入国家规划,着力提升汽车、装备、船舶、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。 完善有利于人才集聚的政策措施。实施“千人计划”,着力引进金融、航运等各类海外高层次人才。鼓励金融和航运机构引进各类高端、紧缺人才,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,给予住房、医疗保障、子女就学、户籍(居住证)等方面的优惠或便利。 努力形成滚动推进的落实机制。在国家和上海市协调机制统筹安排下,突出重点、远近结合,每年制订一个年度实施计划,明确各项工作的推进举措、责任部门,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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